本人于2024年7月13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购买了一辆丰田荣放车,当时办理贷款事宜后,销售员说可以去加油,当时是店员开车加油,贷款事宜结束后,我们开新车回家了,回家途中发现车辆有异响,并当时的销售员打过电话说过,再后来有乌鲁木齐的一个销售服务人员打电话问我们是否满意车辆等,当时也给她说过车有异响,后又跟销售反映过车有异响,2024年7月19日销售让我们周六给车装修时到指定的服务站对车辆进行检查,我们在于2024年7月20日,上午到指定的服务站由专业的师傅检查后,当时工作人员就说,我们购买的车辆本身就存在质量问题,车辆主要部件是存在存在问题。消费者要求:家用汽车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出现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等情形的,销售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选择予以免费换车或者退车;我们的诉求是换车,车本身质量问题的在购车后的7日之内发现的并一直在跟经销商反映,并按照他们推荐的指定的服务站进行的专业的检测。检测结果发现问题的事件期间都符合我们消费者换车或退车,并要求经销商对我们进行赔偿。希望贵公司能在尽快解决!
一汽丰田厂家回复:尊敬的车主您好!感谢您的反馈,我们已经收到您的问题,建议与经销店保持沟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