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6月15号签合同,23号提车,提车当天发现左后视镜坏的无法调节,而且连4s店都没开出去,4s店并未告知本人,刻意隐瞒,后又说打了临时不能换车,也没有现金赔偿,只是升级了脚垫和记录仪,等于卖给我的车本身就是坏的、有缺陷的车子,并没有保证车子的完好质量交给消费者,中途我去另一家4s店修车跑了两趟耽误了半个月时间,4s店对我不管不问,期间并未协助过我,我去别家店修理来回的油费,上班请假的误工费,等等,让我损失过大,现要求赔偿3000元现金。
上汽大众厂家回复:关于客户的抱怨问题,我公司已安排对应经销商与客户进行沟通处理中,最终处理情况或处理结果将第一时间反馈贵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