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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克君越安吉星网络不通 要求退车

投诉编号:【1196520】 投诉时间:2024-06-21 14:33 投诉品牌:上汽通用别克 投诉车系:君越 投诉车型:2023款 28T 越尊版

我于2024年6月5日给我买车的4S店提交了退车要求,根据三包法,要求他十个工作日之内给我书面回复,但是他没有回复。当时接待我的是售后维修的前台,我去了之后,我说你们这有售后总管么,她说出去了,问我什么事,我说退车,然后把我写的退车说明给她了,她拿着出去打了几个电话说让我等通知,我打印了一份《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就是三包法,我指着上面说,你们得在十个工作日之内给我书面回复,接待人员说用不了,刚联系了站长,说跟那边核对一下维修信息就给我回复,并且表示这个事情他们很重视。我是2023年6.27交的钱,让4s店帮忙登记贴膜,7.1去开的车,7.3号就出现安吉星连接失败,车机没有网络,当时致电安吉星,安吉星让我去4s店检查维修,具体维修时间想不起来了,期间安吉星也好过,断断续续的,升级完系统后,也是断断续续,我每天正常上下班,但是安吉星记录的我每天的路线都是缺一块,这说明在我启动车后的一段时间之后,安吉星才正常工作。直到2024年5.2,安吉星彻底不亮灯,汽车网络不通,GPS失效之后我致电安吉星,通过他们的建议进行自我解决故障,均不能解决安吉星及网络问题。2024年5月9日,车辆不明原因亏电无法启动,手机蓝牙钥匙无法连接,卡片钥匙无法使用,联系保险公司救援后,车辆充电启动,将车开到4S店进行维修,明确反映故障后,工作人员表示升级安吉星、网络模块即可解决,车辆亏电问题则是门锁开关控制模块漏电导致。但升级了一下午,升级不成功,我跟售后人员表示,是否是模块硬件问题,工作人员表示是别克厂家后台网络不通畅,与我约定2024年5月17日将车送到4S店,同时更换门锁开关模块。2024年5月16日我与工作人员预约,于5月16日将车送至4S店维修,5月17日我再次联系工作人员,给我回复说升级不成功,但是更换了门锁开关模块,让我先开着,等车间主任回来之后出维修方案,我于5月19日上午把车开走,但是车5月20日出现跟5月9日同样情况,手机蓝牙钥匙无法连接使用,使用卡片钥匙打开车门后提示电池电量低,联系工作人员后,说车间主任下午过来,让我把车送过去维修,我于2024年5月20日13点左右将车送到4S店进行维修,5月21日上午工作人员联系我说,车间主任进行升级网络模块及安吉星模块失败,联系别克厂家,别克厂家怀疑维修设备出现问题,让我自行将车送到另一家店进行维修,我将车送到售后后,售后工作人员进行维修后表示维修失败,并表示设备没有问题,说会联系我继续维修,我说因为车在这买的,能不能直接在这修,售后表示因为工单在之前的店,让我继续回店维修,我期间表示是否是模块硬件问题坏了,但是维修人员均表示网络模块跟安吉星模块同时坏的可能性不大,并不检测硬件问题,并且表示厂家下发过通知,说是安吉星模块跟网络模块漏电,升级系统后就不漏电了。5月21日下午我再次联系,工作人员表示车间主任夏主任将情况上报厂家,等厂家回复。5月28日,因这期间我车辆一直报电压低,其中两次点火困难,在等待一周后,没有人联系我解决车辆故障问题,我再次联系售后人员,售后人员联系夏主任后表示等待厂家网络稳定后进行模块系统升级,并表示别克厂家没有一个明确的回复,然后承诺第二天下午给我回复解决方案。5月29日联系我预约再次进行系统升级,我于2024年6月3日将车送到店维修,6月4日工作人员回复,网络模块跟安吉星模块升级维修不成功,需要更换硬件。综上所述,我的车因安吉星、网络、GPS故障进行了六次维修,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三章三包责任第二十四条家用汽车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消费者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的,销售者应当更换或者退货:(四)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日,或者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4次的。”我要求退车,并且补偿我个人贷款的违约金,以及他们拖拉导致6.28之前退不完车,从而产生的车险费用以及10%的购置税其次,希望别克厂家正确认识网络模块,安吉星模块的缺陷问题,像燃油模块那样进行召回更换,履行一个汽车大厂的责任。

上汽通用别克厂家回复:邀约客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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