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在沭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从销售手中购买一辆别克英朗轿车,定下车款82500元,首付款5万元。贷款32500元,分期18期还完。18期还完后找销售要车辆登记证书,销售告知登记证书已经在他们店里,但是一直拖着不给,2024年6月8号经过核实发现销售挪用首付款30660元,将价值82500元的车辆签订94900元的借贷合同:首付款只给了19340元,贷款18期做了贷款48期,导致本人名下贷款未清完,莫名还剩48866元贷款,联系沭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领导经理核实,告知贷款金额94900元并无异常,但是公司给本人开具的购车发票是77900元,与贷款合同金额差距大,甚至并未给本人购车合同。销售过程中存在欺骗,欺诈,低开发票虚开发票的问题。
上汽通用别克厂家回复:邀约客户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