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我喊了拖车将车拖到4S店进行保险理赔认定。经过一个月的时间,车辆被判定为全损。保险公司已经安排了拖车,但4S店却要求我支付停车费和台头费。我对此表示不解,询问台头费是什么费用,对方经理又改口说是拖车费,并要求我支付2000元人民币。如果我支付这笔费用,他们还不提供相应的票据,只开具劳务维修费的发票。我认为这是诱骗消费者支付不正当费用,开具虚假发票,违反了法律法规,破坏了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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