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9日晚,本人和珠海4S店签订合同,并支付5000元定金。①事后就合同113000元的金额提出质疑。二次到店销售给出裸车价为95000元,购置税8470元,保险4500元,上牌980元,共计108950元。(该数据由4S店提供)与签订合同中的113000元的价格不一致。差额为4050元。销售经理告知差额4050元为店内的人工水电费,和需要赚取的盈利费用,我们消费者在未知的情况下被迫付承担此项费用,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合同内仅备注113000元的金额为包牌包税包保险并未提及其他费用。②支付定金当晚,销售并未提前告知定金不可退,对定金不可退合同条款存在隐瞒欺骗。③本人购买了店里99元的礼包,其中写着超长60期贷款低息,而销售做出的方案利率为4.574,宣传的60期超低利息与实际利率不同,存在虚假宣传。本人在签订合同前,多次询问销售是否还有其他贷款方案,销售明确表示只有此贷款方案,在后续多次交涉中,销售却提供2年免息的金融方案,3年低息,利率为3.33的贷款方案,对贷款方案也存在隐瞒欺诈。
一汽丰田厂家回复:尊敬的车主您好!感谢您的反馈,我们已经收到您的问题,建议与经销店保持沟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