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购车押金及意向金的退还方面未能在承诺的期限内履行承诺。购车日期为12月六日,当时已交纳完车款,并额外支付了1000元购车意向金和5000元押金。该公司承诺在完成分期抵押登记后第二天退还这些费用。我于12月13日办理完抵押登记,并将登记证书邮寄给销售,销售在14日收到了这些文件。然而,从14日至今,该公司一直在以各种理由拖延退款,一会儿说会计没上班,一会儿说系统没有开放。到今天下午,我发信息给他们没有回应,打电话也不接。
上汽大众厂家回复:关于客户的抱怨问题,我公司已安排对应经销商与客户进行沟通处理中,最终处理情况或处理结果将第一时间反馈贵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