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于2023年7月11日向厦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一台丰田牌尊贵版汉兰达SUV轿车,生产厂家为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下称“广汽丰田”)。提车前发现车辆电尾门是坏的,当时4S店现场安排更换配件后提车。提车后,车辆多处出现异常声响,本人为此六次前往4S店进行检测,每次要去半天,花费无数时间精力感情,内心要崩溃了,但至今问题仍未解决。2023年10月11日,本人再次前往检测,4S店称包括本人所购车辆在内的批次车辆出厂前即存在空调蒸发箱漏水等质量问题,4S店有收到厂家发来的空调漏水汽车质量缺陷的内部公告(包括2023年上半年5月份前生产的塞纳、凯美瑞、汉兰达),内部悄悄处理,对外隐瞒不报,并没有及时对社会公布和车主公布通知或统一召回处理,仅仅进厂保养一台车就点检一台,极不负责任,对广大车主的生命安全存在重大隐患。我的车基本都是跑高速,到地方都车库停着,开的很少,使用空调时长短,所以漏水就很少,而且加装皮质360脚垫有防水,不然早跟该店同样空调漏水题车一样,所有脚垫变鱼塘了,跟半泡水车差不多,本人面对一台那么多质量问题的全新车,而且每次漏水,对汽车线路元器件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完全无法接受,更不想没完没了,无穷无尽在前往4S店的路上,对我工作和生活都带来极大的困扰,所以提出退换车的诉求,但厂家和4S店都打太极,置之不理,广汽丰田和4S店将本身存在质量问题的车辆卖给本人,其行为构成欺诈,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给本人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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