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3年9月17日于海南签订购车合同,在服务过程中4S店承诺10月能交付车辆。至2023年10月7日,4S店单方面告知我厂家不再生产该车辆,因此不能交付车辆,仅支持退还定金。在2023年9月17日-10月6日期间,本人多次联系销售人员所定车辆的物流信息,销售人员态度敷衍,且并未告知可能不能交付车辆情况,导致我失去在提现车或者去别家4S店购车机会。经过在别处4S店了解,该车辆仍在生产,只是车涨价了。海南4S店存在销售过程中欺瞒消费者签下合同,后拒交付车辆。存在销售欺诈行为,损害我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上汽大众厂家回复:关于客户的抱怨问题,我公司已安排对应经销商与客户进行沟通处理中,最终处理情况或处理结果将第一时间反馈贵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