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履行说明书中EV与HEV模式切换规则:在车机明示EV模式下强制自启动发动机,既未主动告知车主自启动机制,会造成车主误判、燃油损失,以及在通过涉水区时,在车主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启动,存在会导致发动机损坏的严重风险,以上行为涉嫌消费者欺诈。根据国家三包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请比亚迪厂方对此予以解释说明。2、保养服务霸王条款:近日比亚迪大幅上涨保养费用,表面属企业市场行为,但比亚迪以“不在4S店保养无法享受三电质保”为由,且混动总里程每隔7500公里保养一次,保养频次明显过高,导致消费者保养总费用变相、捆绑式大幅上涨。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经营者不得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对家用汽车产品维护、保养的企业,并将其作为拒绝承担三包责任的理由”,请比亚迪厂方对此予以解释说明。
比亚迪厂家回复:感谢您购买比亚迪汽车,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