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2023年2月16日经汕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介绍,意向购买品牌型号林肯Z,i享尊尚版,合同价为265000元,由于无法一次性支付全部车款,需要办理按揭贷款购买,销售顾问承诺时,只要交付定金20000元,保证本店可以办理汽车消费贷款直至办理完毕为止,如无法办理完成或者不能办理按揭,定金可以返还。基于信任,双方签订了《汽车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2023021601CXN,交付了3000元诚意金后,销售向公司申请优惠及主管确定购买方案后,并确认按揭买车方式,向公司支付了剩余诚意金17000元。但是给付诚意金后,4S店迟迟没办法帮我办理按揭贷款,导致无法完成车辆购买。已经多次联系销售顾问,但是都没有回复,一直拖延处理。我多次要求如果无法办理必须退款,但是销售顾问消失不见,到现在既不回复也不处理。4S店这种欺骗消费者购车行为,骗取消费者定金,无法办理完成又不退还。请求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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