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编号:【861364】 投诉时间:2022-12-29 05:57 投诉品牌:华晨宝马 投诉车系:宝马i3 投诉车型:2022款 eDrive 35 L
本人12月14日到宝马4s店与销售谈好价格和政策,最后明确在订金合同中约定使24期免息,并于当核销24期免息券,也告之车架号。12月26日销售通知27日可以办理手续提车,12月25日之前一直在与销售沟通何时提车,明确告之没有限制25日之前必须提车。27日到店办理手续,下载好宝马金融App之后销售告之已经过25日不能使用24期免息,金融经理说为了补偿客户可以选择建行贷款,5年利息3万七,等本等息,前两年补贴。我告诉她当时约定使24期免息适合我,利息如果都以车款减免补贴才行,金融经理告之查找其他贷款方案。随后销售说经理今天不在,改天让经理给厂家申请车到的晚继续使用24期免息。我也明告诉销售,是4s店26日才通知车27日才能到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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