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奔驰GLC 4S店未提示导致保养券过期

投诉编号:【820619】 投诉时间:2022-09-26 21:21 投诉品牌:北京奔驰 投诉车系:奔驰GLC 投诉车型:2018款 GLC 260 4MATIC 动感型 改款

投诉内容:

2018年我再营口奔驰4s店购买的车,当时销售口头告诉我赠送两次A保,两次B保,并没有告诉我使用时间的问题,我在2019年8月店家完成了首次A保,2020年完8月完成了第二次B保,2021年9月完成了第三次A保,2022年在店家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我主动联系店家我是不是应该做保养了,我是不是还有一次赠送的B保,店家说是的,我分别在8月和九月三次预约,最后在9月18日进店保养,到了4s店店家说赠送你的保养8月末过期了,不好用了。我想问为什么我的保养到期了不主动联系我,提前告知我保养到期就不能用了,并且我的车辆上的4s店贴的保养提示贴是9月,车辆仪表上提示包养日期也是9月,难道商家就没有义务和责任告诉我们车主什么时候到期吗,如果4s店提前告知根本不会超期去保养,起码在第三次保养的时候也应该提示我们车主一下吧,在投诉到奔驰厂家总部后也没有给我解决,厂家的客服也就是个摆设,服务太差劲,这不明显店大欺客吗,我的诉求就是,奔驰4s店给我做完这个商家赠送的B保。

投诉回复:

北京奔驰厂家回复:您好,关于您反馈的相关事宜,相关经销商已协助客户处理完毕,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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