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奔驰GLS发动机烧机油要求厂家解决

投诉编号:【665987】 投诉时间:2021-11-16 10:32 投诉品牌:奔驰(进口) 投诉车系:奔驰GLS 投诉车型:2020款 GLS 450 4MATIC 动感型

投诉内容:

本人在东莞购入一台奔驰gls450,在行驶2000公里左右中控仪表台显示要加注1升发动油,在告知出售方后,出售方让添加机油继续行驶,在行驶6000公里左右中控仪表台再次显示要加注1升发动机油,出售方还是让继续添加机油继续行驶到首保,首保过后行驶到15000公里左右中控仪表台再次显示要加注1升发动机油的画面,后又添加了发动机油继续行驶到20000公里左右,出售方才告知我把车开去附近的4S店进行检测,我把车开到东莞虎门奔驰店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发动机第五缸严重拉伤,从检测结果到现在已经过去20多天,厂家及4S店未给出正面的回应,本人要求退车,换车处理。

投诉回复:

奔驰(进口)厂家回复:您好,关于您反馈的相关事宜,相关经销商已协助客户处理完毕,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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