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克英朗发动机内部进防冻液要求赔偿

投诉编号:【598518】 投诉时间:2021-05-18 16:17 投诉品牌:上汽通用别克 投诉车系:英朗 投诉车型:2019款 18T 自动 互联精英型 国VI

投诉内容:

买全新的别克汽车,用了一年,行驶6300公里,正常行驶中发生故障,当天联系厂家,被就近4S店拉走,至今已经28天。车子还没处理好,造成我严重损失,要求4S店做赔偿处理,4S店推脱要找厂家,找了厂家投诉厂家,爱理不理。至今车子还在4S店,咨询了相关部门,了解以投诉方式进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下发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19条明确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修理时间自消费者与修理者确定修理之时起,至完成修理之时止。一次修理占用时间不足24小时的,以1日计,要求经济赔偿5000元。

投诉回复:

上汽通用别克厂家回复:安排邀约客户进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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