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马自达阿特兹定损后4S店未更换定损配件

投诉编号:【476345】 投诉时间:2020-05-23 19:18 投诉品牌:长安马自达 投诉车系:阿特兹 投诉车型:2018款 2.0L 蓝天豪华版 国V

投诉内容:

本人于2019年12月11日驾驶马自达阿特兹牌轿车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负事故全部责任,对方保险公司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2月18日,车辆送入宁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银川一汽马自达4S店)进行定损维修,定损由大地保险公司与4S店协商进行,本人全程未参与定损与维修。2020年1月16日车辆维修完毕并交付车主,接车时车主索要结算单一份。2020年4月30日,本人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发现空调不制冷,遂就近寻找汽车修理厂进行检测,修理厂经检测发现故障为冷凝器导管漏气,检测完毕后并未在该修理厂对此故障进行维修。2020年5月1日,本人驾车至4S店对车辆进行检测,检测确定为冷凝器导管漏气,本人询问该公司工作人员(客户经理)为何在事故维修过程中没有更换冷凝器的,该工作人员解释为:“大地保险公司定损时没有定上,我们只能进行维修。”工作人员未向本人出示大地保险公司定损清单,冷凝器导管维修于5月1日当日完成。2020年5月18日,本人从大地保险公司获取本车的《机动车辆保险损失情况确认书零部件更换项目清单(定损单)》,经与4S店出示的结算单对比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4S店提供的结算单中出现CX-4侧门踏板、后保险杠横梁焊接总成等与当事车辆维修项目不符的项目,属于账单虚假结算。2.定损单要求对车辆冷凝器进行更换,4S店不仅没有更换,反而告知本人未更换冷凝器是因为保险公司定损没有定上,涉嫌欺诈消费者;3.定损单要求对车辆副驾驶员安全气囊进行更换,4S店提供的结算单中没有此项更换记录,车主怀疑4S店未对副驾驶员安全气囊进行更换。自购入一汽马自达阿特兹轿车以来,本人完全信任宁夏4S店对本人提供的全部服务,但此次事件中本人该公司的做法表示强烈不满并提出以下诉求:1.对4S店的维修车辆虚假结算行为,请求厂家根据相关规定对该公司进行严厉惩处。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之规定,要求宁夏4S店对车辆未更换的冷凝器、副驾驶员安全气囊进行退一赔三:冷凝器定损金额1248元×4=4992元副驾驶员安全气囊定损金额2771元×4=11084元以上合计16076元;3.因本人不再信任宁夏4S店提供的二次维修服务,要求该公司支付更换冷凝器、副驾驶员安全气囊的工时费用2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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