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编号:【410030】 投诉时间:2019-09-27 09:57 投诉品牌:北京奔驰 投诉车系:奔驰E级 投诉车型:2019款 E 260 L 运动型





投诉人于2019年9月10日在永康市首付251600元,定下奔驰E260L运动型轿车,9月13日提车回家。该车从9月19日始一直停放在龙游县湖镇派出所操场空地上,9月20日13时20分许,在无外力破坏、无弹珠袭击情况下,车左侧后窗户玻璃突然爆碎(整个过程于当天向奔驰4S店报告,4S店派员工来现场勘察取证并向他们提供爆碎前后1小时监控录像及单位说明)。9月26日,永康奔驰4S店派员工来龙游和投诉人口头协商,晚上19点才发来《维修/检测邀请函》答应更换左后门破碎车玻璃,对投诉人20日当天提请的书面诉求一口回绝。但投诉人觉得:汽车这个产品完全不同于一般产品,因为它具有高速危险性,会对车辆使用人和不特定的人群构成不特定的危险。该车从提车到玻璃爆碎,只有7天,投诉人对该车上同批次玻璃的质量心有余悸,该车现停放在室外车库钢棚内,车内已积满灰尘,严重破坏了投诉人一家购买新车的喜悦之情,扰乱了投诉人的生活和出行。投诉人从9月21日起一直要求奔驰4S店配一辆备用车给投诉人备用,或补偿投诉方因新车玻璃爆碎造成的各项费用5万元人民币现金,并更换左后门破碎车玻璃,清理干净车内灰尘。但均未得到答复。对奔驰4S店的解决方案觉得不合理,故向贵网请诉,望得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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