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福特翼虎4S店未按时交付车辆态度恶劣

投诉编号:【370770】 投诉时间:2019-05-06 10:40 投诉品牌:长安福特 投诉车系:翼虎 投诉车型:2019款 EcoBoost 180 两驱 铂翼型 国V

投诉内容:

本人于2018年12月30日在福特4S店订购了一款2018年款翼虎铂翼,后面由于缺货,跟4S店协商更换同型号的19款,并增加1万元购车款,于2019年1月17日重新签订合同,原合同作废。2月初4S店联系我,称无法按照合同中协商好的贷款方案执行,让我将36期改成24期,我不同意并要求退款,4S店拒绝。直至4月18日才有客服人员打电话来说可以按照合同中的贷款方案执行,但是此时已经超过了合同中规定的提车期限(合同中提车期限为4月中旬前提车,也就是4月10日前提车)。我们依然要求退款,4S店仍然拒绝并声称自己没违约!其态度之差令人发指!

投诉回复:

长安福特厂家回复:已安排工作人员跟进

相关投诉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010-65993545-8019  jubao@12365auto.com
车质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15019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