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编号:【305659】 投诉时间:2018-09-14 09:32 投诉品牌:上汽大众斯柯达 投诉车系:明锐 投诉车型:2017款 1.6L 自动 智行版
本车辆出现变速箱降挡异响,2挡降1挡出现金属撞击声异响,2018年3月3日在4S店升级变速箱程序,7月份又出现2挡降至1挡同样异响,18年9月2日到4S店进行车辆保养及变速箱故障维修。9月2日当天4S店技师试车鉴定变速箱存在故障并拷贝变速箱数据传给上海斯柯达总部,而后给出更换变速箱总成方案,本人同意该方案。9月12日完成维修,维修期间捷康4S店未提供代步车辆,我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第19条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向4S店申请维修期5天以外的交通补助,而4S店给我的回复是他们的赔偿时间是按三包期2年5万公里计算,不是包修期3年10万公里,4S店的算法违反了第19条,所以申请帮助。
上汽斯柯达厂家回复:已联系客户沟通,并邀请客户进站现场检测判断处理。我们将继续跟踪该客户车辆问题的解决情况,保证客户放心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