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编号:【247801】 投诉时间:2018-01-26 00:22 投诉品牌:长安福特 投诉车系:福睿斯 投诉车型:2017款 1.5L 自动 时尚型 幸福版


我家于17年10月11日在肇庆购买一台福特福睿斯汽车。汽车包牌价为10万8千元。汽车销售商为减少税费,发票开不含税:7888.89元。含税92300.00元。17年10月12日拉车当天去上牌,回家路上发觉左后方车轮没气。去路边专业维修公司打气,发现不是轮胎问题,经检查,发现汽车轮毂内侧弯曲(无碰撞痕迹),且防护油漆也喷在了弯曲面与轮胎面接触处,轮毂内侧弯曲应为提车前已存在问题。把该情况向4S店反映,该分公司一开始极力不承认轮毂内侧弯曲是我方提车前即已有的客观事实,且态度非常不好和强硬。后来,经我方强烈要求并与对方说如果他们不承认他们自己的错误并处理好这个问题,我方将会去第三方检测该问题。最终在理亏的情况下,4S店提议愿意帮换一个新的轮胎。17年12月15日,我方在开车时感觉车前有异味。打开车前盖,仔细观察。发现车头发动机有湿润情况。刚好车已开了2500多公里,可以做第一次车保养,于是我方把车开往4S店做第一次保养。经其工作人员检测,发现车头发动机有油漏情况,但是4S店技术力量薄弱,未能解决这个问题,其维修人员不是想办法去帮车主修好车,而是叫车主自己开车下肇庆找其总公司维修。我方实在想不明白,在发动机油漏情况下,4S店不担心车主开这有问题的车去肇庆会不会出现问题。在我方要求下,4S店同意自己找专人开这车去4S店维修。4S店在未经车主同意的情况下,按照其所为的在厂家指导意见下换零件测试,认为是汽车曲轴前封油漏。连续出现了两次问题,我方要求卖家给予一次汽车保养作为质量问题汽车不断出现问题故障的补偿。但是4S店态度非常强硬,不愿意对买家作任何补偿,并一口认为自己是按厂家指导意见修车,换零件无须征求买家意见!且嚣张的说:我们是按厂家指导意见修车,你可以到任何部门投诉。最后我方把情况向福特售后投诉,在福特售后的斡旋下,4S店同意给予一次保养补偿。2018年1月12日,我方发现车前盖发动机又有油气味,把车开往4S店售后维修检测,结4S店居然未发现任何问题。1月19日,车前盖发动机油漏非常严重,打开盖子都可以看到很多的油迹。我方再次把车开往4S店售后维修,结果4S店检查了车,承认了油漏,并说想办法跟总公司联系解决,然后叫我方在休息间静等。静等了25分钟,也没看到4S店过来给个说法,于是打电话到4S店,叫他们敦促怀集分公司售后尽快检测提出解决方案。后来又等了20几分钟,也没有一个人给我们个答复。最后我方主动问现在车解决的怎么样,怀集分公司售后只扔下一句话:未联系到肇庆总公司!我方实在不明白,为什么我方可以那么容易的联系到4S店,而作为其子公司的怀集美伦,却无法联系其总公司!在我方发火责备怀集分公司售后这种车售出后不闻不问的态度,怀集分公司售后才主动与其肇庆总公司联系,并跟我方说把车开往肇庆维修。1月19日晚,4S店把我的车开往了肇庆4S店维修。4S店检测了五六天也没能把车交于我方,给我方造成了巨大的不便,也耽误了我方的正常工作和生活。我方提出,希望卖家在修车期间提供代步车辆给我方开,对于这辆从提车开始就问题不断的汽车,要给予我们经济损失赔偿和精神赔偿。但是卖家的处理人员口口声声为消费者着想,口口声声说先帮我们解决车的问题,再解决其他问题。最后说检查出问题,说是控制器出现了问题,说这次又把油封和控制器都换了。但是对于赔偿问题一直都是推妥,不正面回应。在我方不断追问下,卖家说跟上层和厂家商量,只同意给予我方5次车辆保养的补偿!我方完全不同意接受卖家的这种做法!一、这辆车从提车开始,汽车轮毂内侧弯曲质量问题,然后曲轴前封油漏接连漏油,又换车轮又接连换油封又换控制器。如同一个病人一样,用药物吊着面。我方多次要求换车,卖家均不答应且消极对待。这样的做法,严重影响了我方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二、厂家在这辆接二连三的问题车修车超过5天的情况下也未能积极给予我方代步车方便工作生活,同时也不同意给予我方任何经济赔偿。针对肇庆4S店的做法,我方强烈要求按照三包法对我方进行补偿。一、汽车轮毂内侧弯曲,如果不是我方发现及时,容易造成交通意外事故。发动机油封油漏连续出现两次,存在严重生命安全隐患。这是对消费者的不负责任,且卖家从来不积极处理问题,在连续出现质量问题时,不答应买家换车退车等要求。二、车不同的零件接连三次更换,对车的整体性能造成影响,没有一个人原因一辆车好像一个病人一样吊着命过生活。我方强烈要求卖家做出经济赔偿,对于这辆问题多多、存在安全隐患风险的车,要求卖家把车按折旧费给予我方赔偿。三、要求厂家售后对我方做出赔礼道歉。鉴于卖家目前完全不愿意按我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协商、只做出所为的保养补偿的行为,我方坚决反对,并希望有关部门介入予以解决!
长安福特厂家回复:已安排工作人员跟进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