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编号:【188337】 投诉时间:2017-03-20 15:52 投诉品牌:上汽通用别克 投诉车系:威朗 投诉车型:2015款 20T 双离合 精英型
本人2016年购买的别克威朗(2015款20T精英型),购车店为武汉4S店,车子行驶十个月,23000km,于2017年1月12日出现发动机故障灯亮,侧滑灯亮,发动机行驶无力,于2017年1月13日送至武汉别克4S店(离我最近)维修,当天经店内技师检查,为1号缸缺火,店内人员判断为火花塞问题,为车子更换了4个新火花塞仍未能解决问题,技师建议把车子留在店里做进一步检查,本人提议既然车子放在店里就顺带做一次保养,中间经多次沟通,一直未修好,需要拆发动机,本人同意。2017年1月20日接店内电话告知,发动机已拆,为1号缸活塞断裂,需要厂家发货维修,本人提出店内应按照规定提供备用车或补偿交通费,店内置之不理,直到2017年2月6日,接到店内电话通知车子修好了可以提车,本人结算了保养费用两千多元(包含油路清洗、更换机油、机虑、火花塞、工时费用),拿到车钥匙,并向店内要求提供修理记录,店内人员不予提供,本人付钱开车走人并投诉至工商部门,经工商所协调,4S店提供了修理发动机的修理结算单(不知算不算修理记录,此结算单为质保期内,本人未负担费用),但并不补偿交通费,而修理发动机的结算单记录的车子进厂时间为2017年2月5日,结算时间为2017年2月8日,结算单内包含了修理发动机后的更换机油、机虑及工时费用。对此本人有3点不满:一是既然并不是火花塞问题,为什么收取火花塞材料费及工时费,并且是4个火花塞的费用;二是既然发动机大修内容包含了更换机油机虑,为什么在保养结算单内要我再一次支付机油机虑及工时费;三是按照三包规定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应补偿交通费,4S店为什么不补偿?当时正值春节前后,本人租了一辆大众朗逸17天。
别克厂家回复:投诉已收到,转相关部门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