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编号:【122346】 投诉时间:2016-01-05 12:52 投诉品牌:长安福特 投诉车系:福克斯 投诉车型:2012款 1.6 自动 舒适型 两厢
2015年12月29日,在下班途中变速箱报警并伴有抖动异响,明显感觉变速箱不能正常工作,随即停靠在附近停车场次日被4S店拖回。经检查发现,变速箱离合器部分和拨叉有明显损坏(见图片),4S店给的解释为:厂家认为已过质保期不可索赔,如果更换需要花费材料费约8000元。本车于2012年11月购买,目前行驶31000公里,一直反应顿挫问题,也在本站投诉过一次,最后只是于2015年3月才更换油封,再加以升级情况略有好转,至今已成这样。本人认为,厂家及4S店给的解释太牵强,不能只因刚过质保期就不索赔,原因:1、自上次抬下变速箱更换油封后一直没完全解决抖动问题,直至本次出问题不排除是变速箱问题的延续,或者可以理解为一直就没修好,这次更严重了,只是不巧刚过质保期;2、变速箱经上次维修后应重新计算延保时间,一概而论毫无道理。作为弱势群体,只能恳请贵方给予帮助,谢谢!
长安福特厂家回复:您的信息我们已经收到,将尽快转交给经销商处理,建议您尽快联系您的经销商来解决您的问题。长安福特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