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大众高尔夫离合器抖动索赔遇阻

投诉编号:【118644】 投诉时间:2015-12-03 16:15 投诉品牌:一汽-大众 投诉车系:高尔夫 投诉车型:2011款 1.4TSI DSG 舒适型

投诉内容:

关于一汽大众高尔夫离合器抖动索赔因壳体生锈遇阻的申诉函一汽大众生产厂、一汽大众深圳奇建清水河4S店:车号粤B753GF,车型11款高尔夫6自动舒适型,动力总成为1.4TSIDSG,购于2011年4月28日,使用时长4年零7个月,行驶里程7万1千多公里。故障现象,起步时1进2档有撞动,但不严重,其它档位正常。索赔过程,接4S短信通知放宽DSG离合器索赔条件,故障轻微也可索赔,故于今年11月21日到店进行测试并采集数据上传,11月26日通知可以更换离合器,27日上午将车交4S进行拆装,离合器拆解后,发现控制臂平面轴承与离合器壳体生锈,虽离合器部件表面生锈但功能正常,飞轮盘和启动机均未发现生锈或泡水痕迹,证明并非由于涉水引起离合器机件生锈。4S告之与厂家沟通得到的回复是不予索赔,后4S工作人员与本人沟通了解用车情况,本人如实告之曾有过涉水行驶和冲洗发动机,但未发生过泡水事故,车辆一直正常使用。DQ200变速器的离合器工作仓在结构上不是一个密封仓,有多处孔洞与外部环境相通,使用中是无法杜绝水气的侵入,在相对多雨潮湿的南方使用,内部机件如果氧化处理的不好,是不可避免的会出现生锈,在该离合器部件已使用4年7个月的情况下,以离合器金属机部件生锈拒赔是完全站不住脚的。拒赔的前提条件应是人为、恶意损坏,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在该车的使用过程中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车主有此行为,若非机件质量问题或人为损坏,离合器部件也不应在使用不到五年七万多公里时出现抖动故障和平面轴承、离合器壳体生锈,这也从一个侧面印证该部件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抖动和生锈这本应是消费者提起索赔的依据,在这次事件中机件生锈反而成为厂家无理拒赔的理由,这是不是有点奇怪。生锈到底是正常使用过程中部件本身质量引发的,还是人为泡水引起的,并不难区分,但不分原因主观臆想,武断地将责任推给消费者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正因为机件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才会花费时间、精力进行索赔,但遗憾的是不但未得到赔偿,还因更换故障离合器,浪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金钱,作为一个消费者在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下,被无理拒赔,这是完全不能接受的结果。诉求:请厂家遵守DQ200七速双离合变速器十年十五万公里的保修承诺,免费更换出现抖动的离合器(注:已自费更换),返还已支付的离合器更换费用一万多元人民币。如若不能协商解决问题,车主将保留向消委会、法院等相关部门投诉、起诉的权利。

投诉回复:

车质网已将您的投诉转给生产企业以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

相关投诉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010-65993545-8019  jubao@12365auto.com
车质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15019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