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帝豪经销商不履行购车合同不退定金

投诉编号:【116923】 投诉时间:2015-11-19 00:30 投诉品牌:吉利汽车 投诉车系:帝豪 投诉车型:2015款 1.5L 手动 向上版 三厢

投诉内容:

首先,定车合同写明我定的是2015款的帝豪向上版白色,签了合同23之后又说为了清理库存只买2014款库存车,二者配置,内饰,安全性相差很大,是你们经销商违约在先,既然签了定车合同,定金也交了就该按合同规定交车。你们单方面毁约就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我的损失。签合同时不说没有2015款,非等23天后才说,我们消费者时间不值钱?为了你们清库存就把白纸黑字的合同当儿戏?就你们单方面违约我提出以下几点处理方法,方法1、按合同规定期限内,向我交付质量合格的2015款帝豪1、5手动向上版白色车一辆,并享有合理的权益包括保养,国家规定的三包政策等。方法2、合同中规定若我方不能履行合同购买该车要支付车款的百分之二十违约金,现在你们经销商毁约在先,我要求退还我缴纳的500元定金及好车网上缴纳的199元定金共计699元,并要求你们经销商向我支付车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13660元。方法3、既然没有2015款向上版帝豪,可以在2016年1月31日之前按合同价68300元向我出售2016款向上版帝豪,并享有车辆合理合法的保养保修权力。方法4、可以在2015年10月24日定车当天的活动价格65300元的基础上再减去2000元作为补偿向我出售2014款1、5手动精英型帝豪车一辆并享有合理合法的保修保养权力。若以上4种处理方法你们经销商都不接受,我会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你们这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并保留行使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权力。包括向厂家投诉,向媒体揭发等。

投诉回复:

吉利汽车厂家回复:接到贵网转发的用户信息后,我司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网点工作人员与用户取得联系。现已跟用户达成一致协议,用户表示认可。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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