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编号:【86356】 投诉时间:2015-03-12 20:36 投诉品牌:长安福特 投诉车系:福克斯 投诉车型:2012款 1.6 手动 舒适型 三厢
2013年10月从福特金融贷款买的车,15年3月结清贷款。结清贷款后要解除抵押,福特金融说到时候把车的资料寄到4s店(北京长福新港)他们会帮助我解除抵押。我又致电4s店他们说需要700元解抵押费,我问有无收费依据,对方说都是这么收的并没给出什么解释。我向天津车管所咨询解除抵押手续,对方称并无收取任何手续费。附机动车抵押/解除抵押登记业务流程一、申请人携下列资料按①②的顺序办理:1.《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2.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机动车登记证书;根据法律规定,抵押权已经随着主债权消灭,没有对抗力。抵押权人有义务配合抵押人解除抵押登记。所以有义务配合我解除抵押登记,无权利也无任何依据收取700元手续费。
长安福特厂家回复:已联系客户,正积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