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编号:【67065】 投诉时间:2014-09-12 14:27 投诉品牌:长安福特 投诉车系:福克斯 投诉车型:2012款 1.6 自动 舒适 三厢
2013年10月购买2012款新福克斯1.6Lat,车辆行驶1.7万公里,发动机故障灯先后五次亮起。曾五次到当地4S店维修,维修内容分别为1、更换新油泵,电脑消除故障码;2、自行更换燃油,电脑消除故障码;3、拿旧的油轨进行更换,电脑消除故障码;4、对一段信号线束进行包扎,电脑消除故障;5、对另外一段信号线束进行包扎,电脑消除故障码。为此致电了长安福特厂家400热线,客服人员记录了相关情况。随后4S店工作人员打来电话向本人解释,并说明厂家400热线将本人的致电咨询记录为一次投诉。然后,本人又接到厂家客户关系中心电话,本人再次说明了上述维修情况及提出更换新线束的要求,得到的回复是厂家将与4s店商议。最后,本人又接到4s店售后服务经理电话。该经理在电话中代表4s店回复了以下内容:1、故障灯亮起涉及两百多个零件,只能采取逐步排查的方式确定原因。如故障灯再次亮起,将继续检查处理。2、厂家通知的维修方案就是对信号线束进行包扎,不更换新的信号线束。3、每次电脑检查记录显示的故障不一样,所以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故障也不属于同一故障。另外,4s店明确表示本人致电厂家热线将影响该4s店考核成绩,希望本人不再拨打热线电话,并在厂家回访中给与好评。鉴于上述事情经过,本人认为车辆产品本身及工作服务两个方面存在严重质量缺陷,这些质量缺陷已经侵犯了车主的合法权益,望得到你们的帮助以解决产品本身及工作服务两个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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