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编号:【56512】 投诉时间:2014-05-26 23:08 投诉品牌:上汽通用别克 投诉车系:英朗 投诉车型:2013款 1.6 自动 时尚型 GT





您好,本人车辆购买后不到半年发生自燃,自燃时间为2014年3月28日凌晨,车辆于2013年7月在深圳市标远汽车有限公司福田4S店购买,车辆按照说明书操作规范正常使用,并按规定到别克标远4S店进行保养,最后一次大保养于2014年1月8日进行,4S店当时并未告知发现有异常,同时该车辆并未做任何改装。噩耗发生后多次与4S店沟通,一直推诿责任:1、车辆自燃后致电4S店,其要求我们找消防部门出认定报告,并宣称只要消防部门认定非人为因素的自燃便可索赔,按4S店要求我们出具中国的消防认定报告:经鉴定排除人为因素,起火部位位于发动机舱。(报告请查看附件)2、出具了消防认定报告后,4S店却推诿以消防认定不准确为由,需自行鉴定拒绝赔偿。3、经所谓的通用厂家的专家鉴定后出示结果“由于汽车过火时间过长,所以无法勘察出起火原因”并以此结果再次推卸责任拒绝合理赔偿。4、拨打通用克服的4008202020电话约10多次,每次均以“我们会跟进”但是无法给到处理的具体时间为由推诿并拖延时间。事发至今约两个月,期间多次与4S店和通用客服沟通,均以各种牵强理由进行推诿,每次均说“我们会跟进”直到现在仍未解决,期间通过12315投诉平台求助,并通过都市路路通电视节目曝光该事件,最终4S店给予的处理态度是:随便你怎么弄,反正我就和你耗,我通用如此的大公司会怕你一个小小的消费者!无良4S店和黑心厂家所作所为简直就是无视消费者的权益,无视媒体的影响力,无视政府机关的公信力,无良4S店和黑心厂家的所作所为让我无奈的走上维权的道路,捍卫消费者的利益,披露无良标远4S店和黑心通用厂家的丑陋面目。车辆按照别克车辆使用说明书使用并在质保期内自燃并严重烧毁,但厂家却无法检测出起火原因,无法证明车辆不是因为存在缺陷而引起该次灾难,所以4S店及厂家应负全责,经过两个多月的多次沟通4S店及厂家以起火原因不明为由只赔偿折后50%,本人对此非常不满,并会在2014年5月29日深港澳车站中进行维权,请贵网站协助沟通处理,谢谢。
车质网已将您的投诉转给生产企业以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