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编号:【51096】 投诉时间:2014-03-13 15:46 投诉品牌:东风本田 投诉车系:思域 投诉车型:2008款 1.8 自动

本人于2008年7月初购买东风本田思域,提车约一星期后,才发现车辆少了“东风HONDA”及“CIVIC”两标识,怀疑车辆销售前是否出过事故,于是要求销售商作出解释,对方坚称:厂家忘记沾贴或该店提车前洗车擦落,我再把问题投诉到东风本田厂,厂方也坚称绝不可能出现漏贴事情,并把问题推回销售店,店方坚持自己的观点,并拒绝我提出对车辆进行第三方检测要求,只向本人提供一份销售新车未出过事故的保证书而不了了之。2014年3月9日,我车辆因前左大灯下保险杠刮损到中山另外一间东风本田4S(宗方)店进行维修时,居然发现车辆前保险杠有损坏的旧痕,此前我的车从未发生过正面碰刮事故,我很怀疑,我把情况反映到原销售店,对方称年代久远没法考证,拒绝任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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