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编号:【41176】 投诉时间:2013-11-08 18:07 投诉品牌:长安福特 投诉车系:福克斯 投诉车型:2012款 1.6 自动 风尚型 三厢

本人于2012年11月13日于长安福特陕西幸福4S店花费13.39万元(车价13.69万元,节能补贴3000元)购买长安福特福克斯1.6AT风尚轿车1部,至今行驶6400公里。2013年9月27日发现该车变速箱与发动机连结处漏油,车辆有较强顿挫异响,经4S店确认为变速箱漏油,后于10月14日更换变速箱输入轴油封。漏油时车辆行驶仅5800公里,这是什么质量。更换油封时咨询长安福特厂家如再漏油可否申请更换变速箱总成,对消费者有无补偿?答日再漏再更换油封,又问可否延长保修期?答日无延保政策,这又是什么服务态度;又问出保之后再漏如何处理?答日消费者付费维修。强烈要求长安福特召回双离合变速箱,并对消费者作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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