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编号:【31274】 投诉时间:2013-05-16 23:22 投诉品牌:比亚迪 投诉车系:比亚迪F3 投诉车型:2012款 1.5 GL-i 手动 标准型
我于2012年11月在比亚迪晋城4S店购买F3型轿车一辆,2013年2月8日至长治飞路4S店进行修理,该店收取26493元修理费,约相当于新车价格50%的费用,但车辆并未修好,故障频发。该店称为我更换了发动机等配件(我认为不用更换发动机)。后故障频发。在晋城元唐4S店进行修理,发现长治4S店使用了假配件。经多方沟通希望长治飞路店予以更换原厂配件未果。经与比亚迪总厂进行联系。该厂态度恶劣。拒不对车辆进行配件更换及修理。该厂客服人员口出脏语。因此特投诉深圳市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其对自身4S店使用假配件一事作出处理。并就辱骂客户一事作出公开道歉。
比亚迪汽车厂家回复:经我公司督促,服务店已解决客户所反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