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质网用户3819035三包期内,车辆的中央电器控制单元出故障需要更换,已确认是配件自身质量问题。将车放在4S店等厂家新生产这个配件就30多天,现在4S店才通知维修好了去取车。目前打算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四条索赔申请退、换车。如果现在将车从4S店开走,影响后续的退、换车申请吗?
您好!三包期内因质量问题累计维修时间超过30天,包括等待配件的时间,是可以要求退换车辆的。前提是车辆等待的零部件不属于易损件与特殊零部件,并且车辆等待配件期间要将车辆放在4S店等待。具体易损件与特殊零部件的名单一般在使用手册上有明示,可以查看确认。如果达到了退换车的标准,并且您已经决定要申请退换车辆,建议您取车时就直接与购车方提出退换车辆的申请,否则日后可能会存在不必要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