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质网用户3241459汽车一年半两万公里,因质量故障换发动机,之前问询过20万的车每日的交通补贴大概是300左右,有4s店的录音,修车日期从1月18日送修,4s店耍赖说1月29才算出单,但是2月22才通知我修好,现在耍赖说就换发动机的几天有交通补贴,只同意给1000元也就是三天的交通补偿,我想问下这合理吗?
您好!三包法规定家用汽车产品在包修期内因质量问题单次修理时间超过5日(包括等待修理零部件时间)的,修理者应当自第6日起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向消费者支付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根据您的描述4S店提供的补偿并不合理,可以要求其按法规规定提供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