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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三包法关于退换车是如何规定的?

车质网用户3010708

浙版三包法期限内退换车,已经到退换车流程。现在问题是,当初买车的时候4s店有二手车置换补贴,前提是我的旧车卖给他们的二手车行就可以享受1万补贴。这个补贴直接返到我的车价里,但不开票。现在我的车到了退换车流程。今年车子的指导价比去年高了6000元,车店说,根据当初开票的价格和现在的价格,我需要付大约2.5万的一个差价给车店。旧车置换那1万不能计算在内返还给我。所以这个损失需要我自己承担。我想问,车店这说法合理合法吗?当初我是用旧车置换补贴的1万,现在这1万不作数了,那我的损失怎么算?另外,这辆需要更换的车之前因为出过很多问题,车店赔偿了6次保养和延保给我。现在车店说这些东西都要收回去,请问赔偿给我的东西我必须要还回去吗?

2022-04-21 20:01

您好!目前关于退换车的规定是在60日或3000公里内(以先到者为准),如果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质量问题的,汽车三包规定为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而浙江法规深化为整车更换或者退货,并赔偿损失。其次浙江法规规定,因质量问题,发动机整体或者其主要零件分别或者合计更换2次后、变速器整体或者其主要零件分别或者合计更换2次后、发动机和变速器整体合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退换方式是:免费退换整车,并赔偿损失。

2022-04-22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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