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4S店交了定金,由于第二家店家说第一家店的销售向经理投诉说没有现车,出售价格较低,不能卖给我,所以没有成功签合同。第二家店经理说12月31号有车就出单卖给我,元旦后到车就要加5000元。现在明确31号不能到车,说可以退定金。有定金的付款票据,销售协议(双方未签名)。本人是否可以要求按定金罚款,要求店家双倍退回定金?
您好!这种情况如果您的合同上有明确的说明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建议您先与经销商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