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213213本人于2020年10月6号在别克4S店购买别克GL6商务车,由于4S店销售人员故意隐瞒欺骗该商务车系库存一年之久的展车,致使我交了订金并签了合同,作为4s店的销售人员他们是专业的,他们应该给消费者说明这台车的存放信息以及会有的不良影响,不能发现消费者不懂车而隐瞒消费者,致使消费都买一台库存一年之久的展车而利益受损。在10月11日本人去到该店准备付购车余款再看车时发现该车是2019年12月生产的,并就这个问题提出疑虑并要求更换新近生产的同型号车,但4S店以此车就这一台为由拒绝而且车架号当时也给我写在合同上了,我说要不我买该店别的系列且生产日期近点车也可以,但4S店也不答应,4S痁给的是订金收据,购车合同上是定金,我感觉受骗了,不想买我能要回订金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