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月车辆因抖动问题进4S店维修了20日,问题未彻底解决,4S店建议后续使用观看。2、8月车辆用车观察抖动问题仍存在,再次进站要求维修抖动问题维修了20日,但问题还是未解决。2次维修总计40日,该情况能否根据《浙版新消法》同一问题维修累计超过35日的规定达到退换车条件。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的车辆已符合三包法换车规定,不过需要有相关单据作为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