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6441我是17年12月买的车,18年5月发动机开始异响,做了很对检测没有查出问题,7月拆了发动机,问题是发动机机油泵不工作,导致缸体拉伤,4S店给理赔了一个新的发动机,9月20多号我拿上的车,两个月我催了无数次4S店,400打了好几次,最后给出的答案就是给代步费,这一拖有事半年过去了,我去4S店找他们的经理,找不到人,电话不接,我不知道现在还能找谁了。
您好!如果4S店没有履行三包义务,您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由工商部门介入。据汽车三包法规定:第十九条,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