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8年8月26号在杭州4S店预定了一台轩逸2018智享版汽车,在2018年8月28号验车时发现是2017年12月库存车,要求更换或退款,被4S店拒绝。
您好!所谓的“库存车”是没有一个明确法律定义的,没有国家相关法律条文规定,但在汽车销售行业确实有“库存车”一说,它一般是指库存时间超过三个月还没有销售出去的汽车。这种情况建议您和经销商协商,要求调换车辆,您所反馈的这种情况,建议您尽快在车质网投诉,我们会尽快帮您向厂家跟进,等待厂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