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晓强本人林先生,因为汽车质量问题且厂家不负责任在此严正投诉不良汽车生产商长安马自达公司。2016年12月,本人于长安马自达福建经销商处购买了一辆全新CX-5,汽车名牌标注生产日期为2016年11月。新车购买不到一个月时间就出现发动机故障灯亮起,本人立即把车辆开去长安马自达4S店检测,检测结果说是三元催化器中毒。鉴于我的车辆是购买不到一个月的新车且行车总公里数还不到三千公里,因此当时4S店人员表示上报长安马自达厂家可以保修更换,但后来4S店却告知我长安马自达厂家那边不同意保修更换,说是因为长期使用劣质油品才引起的三元催化中毒,要我自费修理且费用较大,厂家这种不负责任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众所周知,只有长期使用劣质油品才会引起三元催化器中毒,并且厂家自己那边也一直表态是因为长期使用劣质油品导致的,但我是购买不到一个月的新车,行车公里数才一点点,加油也才加了两三次,并且我住在沿海发达市区,每次加油都是去市区里正规的中石化加95号汽油,因此并不构成长期使用劣质油品这个前提条件,特别是需要长期使用下,所以新车三元催化器中毒并不能以偏概全的归责于长期使用劣质汽油。但是黑心长安马自达生产商蛮横无理,不负责任,视消费者合法权益如粪土,严重侵犯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本人和4S店方面从出现问题就一直主动的跟长安马自达生产商沟通希望合理解决此次问题,但长安马自达生产商一直自大自居,蛮横无理,完全不负责任,态度极度恶劣,不管消费者真正需求,只是通过客服一直反复几句话,即“是因为长期使用劣质油品才导致的三元催化器中毒”。在长达五个月的时间沟通中长安马自达生产商一直不管不顾,全然无视消费者合法权利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完全不负责任,黑心无良到了极点。此次我用网络反应这个问题,是想通过社会、媒体、公众告诉长安马自达生产商,在这个追求工匠精神的新时代下,如果长安马自达生产商在这样愚昧的不负责任,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对消费者切身需求不管不顾,缺乏人性服务和工匠精神,最终是会被市场和社会所淘汰的。也在此告诫别的消费者,如果一个生产商连这点责任和担当都没有,你还敢买他们生产的产品吗?以小见大,长安马自达生产商就是这样一个没有责任感和社会担当的生产商,买他们生产的汽车只会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就像我这样,本来是一件小事,现在却因为长安马自达生产商的行为和做法身心俱疲。并且希望国家有关部门能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利,惩治那些不良生产商,还消费者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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