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mu281147“8月26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决定,该《规定》已经于2015年7月23日正式审核通过,并且该决定已经于2015年8月8日起正式实施。其中,《规定》称:“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请问这里的维修包括日常的大小保养么,从8月8日起是不是就可以不在4S店进行保养也不影响质保了?
您好!从字面上来看,如果以后您不在4S店进行保养,那么4S店是没有权力不向您提供索赔的,但是4S店作为厂家授权的售后部门,他只能帮您先厂家提出索赔,而从字面上来看,如果您不在4S店保养,厂家还是有权利拒绝理赔的。如果您对此存在一定的疑问建议您还是咨询下相关政府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