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9年在中国市场推出的福特新嘉年华汽车,在市场上,对消费者的宣传是达到了国4尾气排放标准。但是在同期销售的同款型号汽车里,针对尾气要求高的城市,福特发放的是国4尾气排放标准的产品合格证;针对尾气要求不高的城市,却发放的是国3尾气排放标准的产品合格证。针对这一现象,作为消费者的我们,有什么办法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另外,有绝大部分城市不接受国3尾气排放标准的车辆转入户籍。这样一来,给一些从小城市到大城市工作的消费者,带来了巨大的不便。请问专家,就此不便,消费者又应该怎么做?非常谢谢!
您好!对于您说的问题,由于您的说的问题,至于厂家内部运作上一般是保密的,对于两款发动机是否真的存在差别不好深究,但一般来说对排放标准的不同地区车辆,相应的厂家在出厂时会有所区别,一般是在OBD的加装、发动机电脑型号、三元催化器的处理、二次进气等配件上有所差别。不过这确实影响到车辆的迁入迁出,会给消费者带来不便,但由于是具体法规所规定的,厂家也会以车辆是符合当地标准为由,所以很难改变,这也可能是厂家的地方保护政策,怕各地区销售价格有差异,跨省市购车现象越来越多,而影响到某些地区的销量,以上建议仅供您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