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已于2026年5月17日就本次购车纠纷在车质网发起投诉,但吉利厂家及涉事经销商全程敷衍处理、消极不作为。厂家仅给出模板化自动回复:“您的信息我们已经收到,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如有疑问欢迎您致电吉利汽车客户服务热线400-886-9888”。自首次投诉至今,无任何厂家工作人员、无任何经销商人员主动联系本人沟通、协商、解决问题。本人多次主动拨打吉利400官方客服热线维权,客服仅机械重复“问题已登记、后续等待反馈”,无任何实质处理方案、无任何跟进进度、无任何负责人对接。厂家与经销商全程冷处理、敷衍推诿,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现本人再次升级投诉,详细事实经过如下:本人于2026年5月10日在防城港市防城港瑞吉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定吉利银河E5,下单硬性前提:必须是现车、必须为蜂巢电池版本,销售当面确认现车符合要求,我才签订购车合同并支付款项。(由于当天车辆不在店里,无法当天提车,销售答复第二天运回到后做好前提工作,我可以随时提车)5月11日下午车辆调回后本人核验发现,所谓“约定现车”实际为耀宁电池,与购车前明确约定完全不符,属于经销商前期承诺不实、车辆货不对板。本人当即拒绝接收该车,并要求经销商限时调回符合标准的蜂巢电池车型,要求两天内给出明确答复。2026年5月13日,销售明确答复:暂时找不到蜂巢电池版本车辆,要求本人继续等待5月20日-27日到店的未知新车,再判断是否符合要求、再谈退款。因本人急需用车、有明确用车时间需求,无法接受无限期不确定等待,已于5月13日当晚通过微信正式申请退订退款。经销商恶意曲解约定,以不存在的“5月20日交车日期”强行驳回本人合法退订诉求。需要说明:5月20日仅为本人习俗择日的提车时间,并非双方锁定的强制交车节点,本次纠纷根源为经销商无法提供约定车型在先、违约在先。2026年5月17日,经销商突然告知有匹配车辆到店,强行要求本人继续购车,并以此为由彻底拒绝退款。但本人早在5月13日已正式退订,且因经销商前期违约、拖延、无法履约,本人早已无购车意愿。本人自5月17日起,同步通过12345政务平台、国家12315平台、吉利厂家400热线多渠道维权,目前厂家、经销商依旧零沟通、零处理、拒不退款。本次明确诉求:要求吉利厂家官方介入督办,责令防城港市防城港瑞吉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全额退还本人APP定金1000元、线下购车预付款2000元,合计3000元。坚决维权到底,恳请车质网协助施压,督促厂家正视经销商违约问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吉利汽车厂家回复:您的信息我们已经收到,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如有疑问欢迎您致电吉利汽车客户服务热线:400-886-9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