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25年02月10日在广东省广州市领克汽车新能源零售中心,在销售人员故意欺骗隐瞒的情况下,签订购买领克汽车z10的意向合同,并支付了5000订金。第二天2025年02月11日,我查看了之前在领克官方的app抽到一个2888元的新春购车抵用券,仔细阅读了使用规则以及适用范围之后,根据优惠券的适用范围,我订的车z10是可以使用的;后来我在其他群里看到购车的朋友,他们都是可以正常使用这个抵用券来进行购车减免价格费用的。但是在合同签订时,我询问过销售人员,他说这个z10是什么指标车,不可以使用这个券,明显是价格欺诈于我,导致我的购车价格更高。在跟家里人沟通之后,最终由于价格欺诈的原因,我决定不再购买了。所以向销售商申请全额退还订金。在我表达我的诉求之后,销售商那边回复我,以合同已签为由,拒绝退还任何订金给我。领克汽车虚假宣传+销售欺诈,官方发布的优惠券根本无法兑现使用。故此我发起对领克汽车和其销售人员的投诉。诉求:全额退还我支付的订金5000元人民币。后续我多次拨打400官方投诉电话,对方都是没有提供任何解决的方案和态度。
领克厂家回复:收到贵网转发的投诉后,我司已安排相关部门对客户反馈现象进行核实,后续将持续关注处理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