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7日,本人在九江市签订合同,并向销售人员支付了2000元意向金。签订合同时,销售人员未告知定金不退,且合同中无加粗等提示。合同中关于“不退定金”的条款属于隐藏的霸王条款,系单方拟定的格式条款,该条款不产生法律效力,涉嫌欺诈消费者。之后,本人与4S店友好协商退款,并联系厂家客服,均未得到有效处理。正规消费维权渠道受阻,4S店存在店大欺客现象。希望平台介入,督促其退款,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上汽集团厂家回复:该投诉我司已受理,会安排售后服务中心联系客户沟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