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于2022年购买比亚迪汉DM-i尊享版。购车时,比亚迪官方发布会及宣传材料明确将“免费取送车”列为“专属贵宾服务”之一且未标注有效期,官方APP未升级前亦显示为尊享版专属权益,4S店销售顾问亦明确尊享版可享受终身免费取送车权益。然而,自2025年下半年起,比亚迪未经车主同意且未提前通知,单方面通过APP系统更新将“终身免费取送车”修改为“3年有效”。截至2026年,该权益已实际失效,本人需自费使用取送车服务。二、侵权理由:1.虚假宣传与消费欺诈:比亚迪以“终身免费取送车”作为卖点吸引消费者,购车后擅自变更权益,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知情权)、第16条(全面履行义务)及第55条(欺诈三倍赔偿)。2.合同违约:购车时该权益属于买卖合同的一部分(无论是否写入纸质合同,官方宣传及APP权益均构成要约),比亚迪单方变更核心条款,构成根本违约。3.涉嫌格式条款违法:比亚迪在APP中更新条款,未以显著方式提醒用户,也未提供任何补偿方案,违反《民法典》第496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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