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6年3月7日周六与亲戚同往汽车销售公司看车,期间被工作人员诱导支付1000元订金,未签订任何合同,未开具收据,也无任何书面约定,转账时工作人员未告知需备注“定/订金”,且从头至尾仅口头提及订金,未明确区分“定”与“订”字。本人于2026年3月9日晚告知该工作人员不再购车,要求退还订金,但工作人员以车辆已订购、款项为“定金”为由拒绝退款(车辆于3月9日早上刚订购,本人当晚便明确表示不再购车),还态度强硬地称本人可随意投诉,不惧投诉。2026年3月15日,4S店来电告知次日会给出答复,但直至3月16日,本人始终未收到任何答复,拨打4S店电话后,对方以当天经理未到店为由,称需等经理到店询问具体情况后再回复。此后一周,本人始终未得到任何反馈与处理。2026年3月23日,12345工作人员回电告知,4S店反馈称该笔款项已转给本人亲戚,本人要求4S店提供转给亲戚的相关记录。本人疑问:该笔款项由本人支付,退款为何不能直接原路退回?请求协助退还1000元订金。
东风日产厂家回复:客户反馈的问题厂家已知晓并高度重视,已安排相关4S店和客户进行对接,正在积极的沟通处理中,厂家也将持续关注后续处理结果。感谢客户的支持与谅解,如有疑问请主动致电东风日产热线电话95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