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车辆因发动机故障在宝马授权经销商维修,该店出具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明确承诺提供宝马原厂整车延保2年(服务期限2026年9月18日至2028年9月17日),并注明“服务按照宝马公司现行标准执行”。现深圳店已倒闭,本人多次拨打宝马400客服热线,宝马中国均以“系统查不到延保信息”为由,拒绝履行授权经销商作出的合法承诺,反复拖延、敷衍处理,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根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民法典》表见代理相关规定,授权经销商的行为应由品牌方承担兜底责任,宝马中国不得以内部系统未录入为由拒绝履约。诉求:1.责令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立即将该2年原厂整车延保录入官方系统,全国宝马授权4S店通用;2.如无法履行延保,按宝马原厂2年整车延保市场价值全额退款。
华晨宝马厂家回复:您好!感谢您反馈的投诉信息。您可以致电宝马客户服务中心400-800-6666,宝马会积极监督/协助授权经销商合理、合法地解决您反馈的问题,也会视具体情况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客户满意度一直是宝马的长期追求,我们也在不断提升服务,以期让您用车无忧。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