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于2月24日付款提车。提车两天后,即2月27日,官方推出1万元补贴政策。购车与提车时间与本次官方新增的1万元购置税补贴政策仅相差极短时间,属于政策窗口期前后购车用户。此外,2月份的权益原定于3月2日到期,在旧权益尚未到期的情况下,2月27日又推出新权益,此举涉嫌欺诈。(见下图证明)专员表示2月27日定车的客户可享受该补贴。但根据目前了解到的事实,2月27日之前下定且已提车的车主无法享受1万元购置税补贴,而2月27日之前下定但2月27日之后提车的客户则会被门店匹配新权益并享受优惠。这是否构成对消费者的不合理区别对待?同车型、同配置,仅提车时间相差不足一天,却产生1万元直接差价,区别对待消费者。诉求如下:1. 按照本次官方购置税补贴政策,给予我同等1万元差额补偿;2. 明确补偿形式。
STELATO享界厂家回复:亲爱的车主,您好。关于您反馈的问题,我已知晓。我将立刻为您联系服务团队,如若有进展我们会第一时间与您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