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投诉事由:本人购买的蔚来乐道L90新车自提车后接连出现质量问题,提车仅4个半月、行驶12000公里便发生核心安全部件转向机损坏故障,与4S店及厂家协商合理补偿诉求时,对方以不符合“三包法”为由推诿拒绝,承诺回复却未履行,严重侵害本人合法权益。 二、事件详细经过:1.提车初期质量瑕疵协商经过:本人2025年8月8日提车(仍在7天无理由退换车期限内),即发现车辆尾部装饰条宽窄不一,当场提出退换车诉求。4S店销售起初同意退换,但随后以“退换车等待周期长达一个多月”为由劝说本人接受补偿方案,最终以赠送5000积分达成和解。本人因该问题不影响正常驾驶,同意此方案。提车后近两个月(10月初),车辆小桌板按键出现故障,本人先后两次前往4S店才更换解决,彼时已对车辆品控产生初步质疑。2.核心部件故障检测与首次协商:2025年12月17日,本人在正常驾驶中发现车辆转向时出现明显异响,低速转向、原地打方向时异响尤为突出,存在行车安全隐患。将车辆送至上述4S店检测,经技术人员检查,结论为转向机总成损坏,需更换核心部件。新车短期内核心安全部件出现故障,本人当即提出异议,并向4S店对车辆质量问题明确表达不满。4S店仅提出“免费更换转向机+几次免费保养+3000积分”的补偿方案,该方案与核心部件故障带来的安全隐患、车辆保值率损失严重不匹配,本人明确拒绝。3.与厂家400客服沟通及推诿经过:因与4S店协商无果,本人多次拨打蔚来官方400客服电话投诉,详细说明车辆故障情况及本人诉求。客服未给出明确解决方案,仅转交4S店处理。本人于12月25日再次致电400客服,明确提出三项诉求(择一执行):①更换新车;②为车辆提供终身免费换电服务;③支付30000元现金补偿。客服以“不符合三包法”为由拒绝,仅表示会转接上一级主管沟通,因当时主管电话未接通,客服承诺48小时内主动回电协商。然而截至本人撰写本投诉信之日,已远超承诺期限,厂家及4S店均未主动联系本人,对本人的合理诉求始终置之不理,存在明显的拖延、漠视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三、投诉理由及法律依据1.案涉车辆自提车起便接连出现装饰件瑕疵、功能按键故障、核心转向部件损坏等问题,足以证明车辆存在严重品控缺陷,厂家应承担产品质量主体责任。转向机作为汽车核心安全部件,新车使用不足5个月即需更换总成,已严重影响行车安全,也导致车辆保值率大幅下降。2.4S店及厂家提出的“积分+保养”补偿方案,与核心部件故障造成的损失严重不对等,无法弥补本人对车辆质量的信任危机及后续用车的安全顾虑。3.厂家400客服承诺48小时内回电却未履行,4S店及厂家对消费者合理诉求推诿扯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经营者应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听取消费者意见的相关规定。四、投诉请求1.责令被投诉方立即就车辆转向机故障原因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技术说明,明确故障成因、是否存在批次性质量问题及后续质量保障措施。2.责令被投诉方满足本人提出的三项诉求之一:①按照《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为本人办理新车更换手续;②为本人车辆提供终身免费换电服务;③向本人支付30000元现金补偿。3.责令被投诉方免费更换合格的转向机总成,并将车辆转向系统质保期限延长至8年或20万公里(二者以先到者为准)。4.责令被投诉方就本次事件中拖延、敷衍的服务态度向本人作出书面道歉。5.依法对被投诉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将最终处理结果书面告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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