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30日支付意向金,从销售处得到一个别人转来的购车权益,本人没有签订任何协议,买车时提到如果因为延迟交付导致四川置换补贴政策没有了,领不到了,意向金可以退么,销售表示可以去帮我们争取(暗示可以退),后面10月我们已经再次询问何时交车,销售答复10月中旬,结果到10月29日才交车,早就错过了置换补贴政策,我们提出延期提车,但是销售表示过了14天车辆自然释放且失去等车积分等所有优惠,协商无果,未提车,后车辆释放并卖给他人,并表示意向金不退。我发现我并未本人签订任何合同且不知道意向金不退政策,而且由于车企延迟交付是车企违约,不退意向金是霸王条款,毫无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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